明成化末年,初秋。京城锦衣卫北镇抚司,诏狱大门外。
一首粗犷的匪歌从幽暗的狱中飘荡而出:“吃饭要吃白菜头,嫁人要嫁大匪头,睡到半夜钢刀响,妹穿绫罗哥砍头。”
二十岁的总旗常风不耐烦地抬起头,对看守牢房的校尉说:“怎么还没把那个贵州叛匪头子的舌头割了?整天唱唱唱,难听到虎子都吃不下饭了!”
话虽如此,常风内心却觉得这首匪歌颇为豪放。那位“大匪头”比处处谨小慎微的他活得洒脱得多。
常风英俊高大,一身飞鱼服更衬出他身份不俗。百户才有资格穿飞鱼、配绣春,常风区区一个总旗能得此殊荣,定是破格恩赏。
此刻,他坐在诏狱门口的椅子上,面前是一条名叫“虎子”的狗。虎子面前的铁盆里,摆着奢华而稀奇的狗食——上好的羊羔肉外面包裹着薄如蝉翼的银箔。
银箔在医理中,人食有安神、镇惊、定痫之效,给一条狗吃未免太过奢侈。常风摸着虎子的脑袋:“快吃吧。吃饱饭,一会儿好跟着我干活儿。”
常风在北镇抚司专门负责抄家。
他是典型的没落勋贵子弟。先祖曾在永乐年间受封锦安侯,可惜传了四代人,常风已是旁系的旁系,爵位与他无关。
三年前,常父病重,拿出毕生积蓄替他买了个锦衣卫的员额。办完这件事,常父便一命呜呼了。
而在锦衣卫中,常风可谓如鱼得水:三年间从力士、校尉、小旗一路升至总旗,几乎一年升一级。
常风的搭档、二百多斤的小旗徐光祚走了过来。小旗皂服几乎遮不住他的大肚腩。
徐胖子半蹲到常风身旁,抚摸着虎子:“常爷啊,满天下的狗,没有比虎子伙食更好的了!隔三差五就吃羊羔肉裹银箔,啧……”
抄家这门差事,常风见惯了官场倾轧与人情冷暖。
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八年前那场震动朝野的旧事。英宗复辟,下令整死大明的恩人于谦,并命锦衣卫前往抄家。
当年,于谦力挽狂澜,调兵运粮救大明于危难。却因在“迁都之争”中痛骂主张南逃的徐珵(后改名徐有贞),又拒收其贿赂,结下了死梁子。
英宗复位后,徐有贞得势,主审于谦之案,豁出老命要取其项上人头。
锦衣卫头子领旨提刀抄家,可一进门,发现于谦家中徒四壁,连像样的家具都没有。
正尴尬时,突见一间破屋挂着大锁,于谦拼命用身体护住。众人以为拿住了把柄,一脚踹开门——
眼前的一幕,令这些见惯杀戮的锦衣卫潸然泪下:屋子里满满当当,全是御赐的蟒袍、宝刀,却不见一粒珠宝。
侍卫心怀有愧,不敢上刑,回禀“查无罪过”。徐有贞却咬牙切齿:“他没干,但动过心思。”
侍卫进退两难,羞愤之下,大笑三声,挥泪拔刀自尽。
纵然孙太后闻之大哭,百姓怨声载道、哭声震天,仍没能救下于谦。
从于谦的悲歌,到常风的如鱼得水。锦衣卫的绣春刀下,斩断的是权欲,抄没的是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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